通 知
一、请进入半决赛的各位老师、同学在2014年6月24日前将半决赛报名表、艺术简历、艺术照一张以及2寸彩照两张交到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处区赛组委会。
二、半决赛2首作品:
第一首:民歌、或根据民歌改编、戏曲风格或古曲风格的声乐作品任选一首。
第二首:中国民族歌剧选曲一首(男生、女中音不受此限制可任选)
注:艺术简历、艺术照要求电子版本
第四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民族声乐大赛区赛(四川赛区)组委会
2014年6月19日地址:成都市新生路6号
邮编:610021
电话:028-85430202
传真:028-85430722
地址:3522集团的新网站
邮编:610500
电话:028-89390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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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28-83436048